一、 定义及解释
1、 医搜:以下简称"甲方"。
2、
代理商:指已预先获得甲方认可,代理用户向甲方进行商机无限申请及支付费用的服务商。
3、
用户:指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条件并已通过其代理商或直接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使用“医搜商机无限”服务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乙方”)。
4、
“医搜商机无限”,包括“医搜商机无限”、“医搜商机联盟”和/或甲方陆续开通的其他子服务。1)“医搜商机无限”: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在甲方网站相关页面和/或甲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其他联盟成员的相关页面展示乙方网站信息的一种技术服务。2)“医搜商机联盟”:指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在甲方联盟成员的页面或界面中展示乙方网站信息的一种技术服务。
5、 “推广费”:“推广费”是乙方为购买“医搜商机无限”和/或“医搜商机联盟”服务,支付给甲方的为将来发生的广告展示费用。
6、 “推广费”的续费:乙方为确保参加“医搜商机无限”的关键词持续在优先位置展示,在支付前一款规定的“推广费”后,后续向甲方支付且甲方也同意收取的“推广费”的预付款。乙方在每次续费前有义务再次认真阅读并确保完全理解www.yisou.us“商机无限”频道下本合同的各款规定,在全部同意本合同所有条款后进行续费,客户每次续费行为将视为已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合同最新版且承诺遵守约定。
二、 合同的确认与接受
1、
乙方必须完全同意甲方在www.yisou.us网站上公布的“医搜商机无限”所有服务条款,自行或授权其代理商完成注册程序,乙方使用甲方“医搜商机无限”的行为将视为乙方对本合同全部内容和www.yisou.us网站上公布的“医搜商机无限”所有服务条款的接受。
三、 甲方“医搜商机无限”的服务内容
甲方于收到乙方直接或由通过其代理商向甲方全额支付的“医搜商机无限”相应的费用,并且审核通过乙方提交的关键词后,依本合同规定提供以下服务:
1、 乙方的网站信息将出现在甲方网站相关页面和/或医搜联盟成员的相关页面或界面中。
2、 乙方可以随时调整所提交的关键词及描述内容,根据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医搜商机无限”的管理账号,查询自己提交的关键词。乙方提交的所有关键词指向的参与“医搜商机无限”服务的所有推广页面都予以展示位计费。
3、 当乙方“医搜商机无限”的管理账号内余额不足以支付其关键词的展示(关键词到期)费用时,乙方或其代理商应及时向甲方续费,如因乙方或其代理商没有及时续费而造成乙方关键词下线导致“医搜商机无限“服务终止,甲方不承担责任。
4、 乙方预付款中的“推广费”将折算为可提交关键词的个数,如乙方停止使用“医搜商机无限”服务,乙方所交纳的“推广费”不予退还。
6、 乙方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不得不终止“医搜商机无限”服务,当乙方或其代理商向甲方提供当地公证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后,甲方可以向乙方退回尚未添加的关键词个数所对应的费用,但不退还已添加但尚未到期的关键词的费用。如非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下客户要求终止“医搜商机无限”服务,双方协商一致后本合同终止,但不退还任何费用。
四、 付款
1、 乙方或其代理商需按照甲方认可的方式,在注册管理账号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2、 乙方或其代理商未按期向甲方支付款项,每逾期1日,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10个工作日以上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3、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医搜商机无限”的“推广费”的标准及费用支付方式,但调整前乙方已经支付(无论自行或由其代理商支付)的款项不受影响。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承诺不公开乙方的用户信息,除非乙方授权甲方透露这些信息,或者相应的法律及程序要求甲方提供乙方的用户信息。
2、
甲方已获得必要的许可和授权,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医搜商机无限”服务。
3、
甲方有权在甲方的服务器上保存乙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注册信息)。
4、
甲方不向其他任何第三方保证和承诺乙方提交的网页和信息符合注册标准,乙方自行对其网站提供的内容、产品、服务等承担全部责任。
5、 甲方有权随时删除含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侮辱、诽谤、恐吓或骚扰、侵犯他人版权或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等违法或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链接的网站,对乙方提交的全部关键词予以下线,如果乙方的网站因为以上原因,被甲方删除,乙方已支付的“推广费”将不予退还。
6、 甲方有权修改乙方提交的与其网页和信息内容不相关的关键词信息。
7、
甲方将在收到乙方或其代理商支付的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乙方提交的信息。
8、 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调整、行政执法机关的命令和社会伦理道德的变化相应调整商机无限关键词的审核标准,乙方不得以类似“关键词以前曾通过医搜审核”的理由要求甲方继续审核通过。如系前述审核原因导致乙方的关键词无法再次通过审核的,该关键词下线,乙方停止享用该关键词的“医搜商机无限”服务,甲方向乙方退还其未添加的关键词等额的“推广费”余额。
六、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保证提交的网页不能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或加入的国际条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淫秽色情、虚假、侮辱、诽谤、恐吓或骚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人身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以及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或指向这些内容的链接。
2、
乙方保证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及时、详尽和完整并与相关情况一致,同意接受甲方电话或邮件或上门拜访等方式确认与“医搜商机无限”的相关事宜。
3、
乙方的网站必须有一定有益的实质内容,此项标准由甲方全权决定。
4、
乙方尚未开通的网站将不能使用甲方“医搜商机无限”服务,乙方必须保证提交的网站或网页可以正常访问,网站内信息、网站服务或其它网站功能可以正常使用,不能正常访问的网站,甲方有权暂时中止“医搜商机无限”的服务,直至乙方恢复该网站的正常访问。
5、
乙方通过甲方“医搜商机无限”服务进行商务活动所引起的一切法律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6、 乙方对其在甲方“医搜商机无限”服务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的安全性负全部责任,并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乙方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医搜商机无限”管理账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知甲方。
8、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条款,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提供“医搜商机无限”服务,终止本合同,乙方或其代理商已支付的“推广费”及预付款不予退还,同时甲方有进一步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 第三方投诉的解决
1、 鉴于互联网服务具有的跨地域、新权益等特殊性,且“医搜商机无限”服务实行包年制度,双方同意,在双方对第三方有依据指控乙方关键词或乙方网站侵权一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现行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暂时将该关键词(包括含该关键词的字词组合)下线,停止该关键词的“医搜商机无限”服务,同时通知乙方,直至乙方与第三方协商一致;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明确要求停止“医搜商机无限”服务的,甲方向乙方退回未添加关键词等额的“推广费”余额,本合同终止。
2、
因第三方按前一款规定投诉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依法必须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款、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或其代理商已支付款项中抵扣该部分款项。
八、 保密责任
1、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书面资料及其它有关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透露给第三方;否则,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向对方请求损失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无效、提前终止、解除或不具操作性而失效。
九、 合同的修改和解释
1、
甲方有权随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互联网的发展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情况修改本合同和“医搜商机无限”服务条款,此种情况下,甲方会通知乙方或其代理商,乙方如需继续使用甲方“医搜商机无限”服务时,有必要对最新的“医搜商机无限”的合同和服务条款进行仔细阅读和重新确认,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服务合同和服务条款为准。如果乙方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乙方或其代理商可以在获知该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主动取消“医搜商机无限”的服务,并同时书面通知甲方;逾期未取消服务,继续使用“医搜商机无限”服务的,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改变。
2、
如发生合同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乙方产生法律效力和影响。
3、
本合同条款和“医搜商机无限”服务条款发生变更时,甲方将以www.yisou.us网络公示和/或电子邮件和/或传真和/或特快专递等方式提前通知乙方或其代理商,通知乙方的,乙方获知该变更的日期以下述日期为准:网络公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电子邮件进入乙方邮件账户之日,传真寄送乙方之日,特快专递发出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通知代理商的,以甲方和代理商之间的协议为准。任何情况下,乙方向甲方发出通知时,应当采用电子邮件和/或传真和/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通知时,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字)。甲方获知通知的日期同前。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通知,以多种方式通知的,对方获知日期以最早的获知日期为准。
十、
免责条款
1、对下列情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并非由于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商机无限服务未能注册成功;
(2)由于乙方或其代理商的故意或过失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
2、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给客户造成损失的,赔偿金的最高限额为乙方有关“医搜商机无限”向甲方首次提出赔偿主张时最近一次续费实际支付的“医搜商机无限”推广费。乙方未续费的,以首次支付的“推广费”为限额。
十一、
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生效、解释、执行、管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按以下几种方式解决:1)乙方自行或通过其代理商与甲方签署书面合同的情况下:a、乙方与甲方达成一致,签署书面合同并直接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适用该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的约定;b、乙方通过其代理商与甲方达成一致,代理商与甲方签署书面合同并向甲方支付费用的,适用代理商与甲方合同中关于“争议解决”的约定;2)乙方未自行或通过其代理商与甲方签署书面合同、直接点击接受本网络版合同的情况下:争议由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生效
1、 本合同经乙方或其代理商点击同意后生效,至乙方或其代理商在甲方购买的“医搜商机无限”关键词全部到期后终止。
十四、特别说明
1、
双方确认,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签署的乙方享有“医搜商机无限”服务的最终确定版本。乙方接受“医搜商机无限”服务,则意味着同意并签署了本合同。如乙方签署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与其代理商签署的协议、乙方代理商与甲方签署的协议)中有关“医搜商机无限”服务描述与本合同矛盾的,以本合同为准。